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7月25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08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独立董事戴大双女士因公出国无法取得联系,故未能参加此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厚刚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深证上〔2008〕4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2.1 原第六章第六十四条由"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修改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本人及其配偶的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2.2 原第六章第六十六条由"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个交易日内;
(4)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修改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个交易日内;
(4)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修改后的《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设置董事会办公室的议案》;
依据公司当前组织机构的运行状况和实际需要,公司决定不再设置董事会办公室,原由其承担的证券事务相关职能由公司证券部全部承担。同时,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中原规定由董事会办公室承担的关于证券事务方面的权责相应修改为由证券部承担。
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大连獐子岛海石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此次担保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08年7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28)。
5、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华南销售事业部的议案》;
依据公司"市场化"战略规划,及我国华南地区在海珍品消费的经济、文化、消费习惯等方面良好的消费环境和广阔市场空间,综合考虑华南市场对于公司产品市场的重要地位,公司决定在当前的基本管理组织框架下增加设立华南销售事业部,以进一步深入开发、精细耕作华南市场。
6、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何足奇先生为公司华南销售事业部总经理的议案》;
依据公司新设置的华南销售事业部职能的设定及总经理岗位职责、能力要求,经公司总裁吴厚刚提名,公司决定聘任何足奇先生为公司华南销售事业部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真审阅了何足奇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认为其符合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中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程序合法。因此,同意公司聘任何足奇先生为公司华南销售事业部总经理。
何足奇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7、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订物流仓储中心和水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初始投资意向的议案》;
进一步推动公司市场化的进度、加速公司产业链向市场终端下移的过程,进一步发挥产业结构优势,公司拟订物流仓储中心和水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初始投资意向,详细情况见公司2008年7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29)。
8、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详见公司2008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30)。
附件:
何足奇个人简历
何足奇,男,38岁,大学学历,曾任成都跨越颠峰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及首席顾问,现任本公司广州公司经理。
何足奇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08-28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大连獐子岛海石食品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7月30日以通讯表决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大连獐子岛海石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截止当前,公司未对任何控股子公司及个人提供过对外担保,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金额未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此次拟为大连獐子岛海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獐子岛海石公司")提供担保的数额合计为人民币6,000万元,债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债权总额为人民币 6,000万元的贸易融资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担保,该笔贸易融资额度授信期限为12个月。以上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处于正常办理之中。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獐子岛海石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场所:大连市金州区七顶山乡后海村
法定代表人:王高毅
成立时间:2003年2 月27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40万元
经营范围:水产品及其制品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代理进出口业务;水产品收购;农副产品(专项审批除外)、五交化商品(专项审批除外)、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日用杂品(烟花爆竹凭许可后经营)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獐子岛海石 51%的股份,自然人王高毅、刘家同、陈本洲分别持有獐子岛海石23%、21%、5%的股份。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08年6月30日,獐子岛海石公司资产总额为9214万元,负债总额为5512万元,净资产为37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流动比率为0.92。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名称: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名称:大连獐子岛海石食品有限公司
3、债权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
4、担保合同主要条款:担保标的为獐子岛海石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申请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贸易融资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担保,担保数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该笔资金借款期限为12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支持獐子岛海石公司提升业务规模、拓展市场对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充分发挥公司控股獐子岛海石的协同效应,公司拟采用信用保证担保方式为其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獐子岛海石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销售网络优良,资产负债率正常,有一定的赢利能力,货款回收有保障,具备一定的债务偿还能力,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 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为獐子岛海石公司提供总额6000 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上述担保相关手续。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当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大连獐子岛海石食品有限公司截止2008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08-29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订物流仓储中心和水产品
精深加工项目建设的初始投资意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初始意向概述
依据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场化战略规划的要求,推进产业链向市场终端下移,并结合大连长海(皮口)渔业加工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加工区管委会")关于大连长海(皮口)渔业加工区建设的初步规划及其进度情况,公司计划在大连长海(皮口)渔业加工区进行物流仓储中心和水产品精深加工的项目建设,并与加工区管委会签订初步投资意向书。如该计划完全实施,则所需投资规模将约为人民币2.1亿元。
公司于2008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订物流仓储中心和水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初始投资意向的议案》。
特别提示:由于本投资意向的完全实施尚需依据大连长海(皮口)渔业加工区建设的实际完成情况、完成效果及经济环境等多种不确定因素来确定,且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正式投资计划的审议通过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故其未来具体实施情况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1、名称:与大连长海(皮口)渔业加工区管理委员会
2、单位地址:普兰店市皮口镇海港东
3、单位类型:政府派出机构
4、法定代表人:栾玉瑄
5、管理范围:大连长海(皮口)渔业加工区的园区建设、管理及招商引资。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具体内容:本次投资意向涉及标的具体由物流仓储中心及系列水产品的生产、研发等固定资产及其配套设施的投资构成。
2、投资进度及可行性分析:因本次投资意向的完全实施目前尚有较大不确定性,目前仅经初步粗略论证具备一定可行性,故尚无明确的投资进度及精细的可行性分析。
四、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项目内容: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大连长海(皮口)渔业加工区兴建的物流仓储中心及系列水产品精深加工、研发项目;
2、投资规模及占地:固定资产总投资人民币2.1亿元,项目规划占地200余亩。
3、双方主要义务:加工区管委会负责公司项目建设的供水、供电、交通、供热、通讯、供地、排水、场平等项目建设配套环境的正常达标及申办企业的所有审批手续;公司进行项目建设的规划、标准按照《辽宁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确保环保,并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时一次性缴纳土地转让金。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作为公司市场化的重要投资环节,推进公司产业链向市场终端下移,为公司未来"市场+资源"的总体战略奠定物质、经营管理基础;同时,适时优化公司产业结构、适度扩大加工业规模。
2、存在的风险:水产品市场需求变动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及汇率波动、食品争端引发的贸易或非贸易壁垒等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市场化的进度、加速产业链向市场终端下移的过程,分散产业结构不平衡风险。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八、交易涉及的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不涉及土地租赁、债务重组及其他重大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投资意向书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08-31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08半年度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的结果,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最终公布的半年度报告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08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1、编制合并报表的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上述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股东权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净资产收益率按全面摊薄法计算;
3、2007年末和2007年1-6月数据以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调整后的数据填报。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6,87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15%,营业利润4,031.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06%,利润总额3,943.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63%,净利润3,504.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67%。
2、营业总收入增长较大的原因系来料加工及转口贸易大幅增加所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减少较大的原因系:虾夷扇贝活鲜品毛利率下降,受南方雪灾影响,收入减少;受人民币持续升值以及国际食品安全争端影响,出口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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