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8年7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23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李雄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孔维民先生因出国委托独立董事龚德明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下列事项: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说明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