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在本激励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
行权日和行权比例:第一个行权期在授权日后12个月到30个月之间,行权上限为30%。第二个行权期在授权日后30个月到45个月,行权上限30%。第三个行权期在授权日后45个月到60个月,行权上限为40%。向“董事长提名的骨干人员和特殊贡献人员”授予的300万份股票期权也需按照上述行权安排行权。
标的股票的禁售期: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行权条件彰显公司业绩信心:行权期行权条件一期2008年净利润增长率达到或超过60%,且EPS不低于1.60元;二期2009年净利润增长率达到或超过40%,且EPS不低于2.20元;三期2010年净利润增长率达到或超过30%,且EPS不低于2.85元。
业绩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虽然行权条件的业绩增长略低于我们的业绩预期,但作为保底业绩,行权条件体现了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而五年的期权激励期也起到中长期的激励效果。
盈利预测和估值分析:我们预测公司08-10年销售增长分别为44.9%、33.6%和23.7%。净利润增速在75.5%、47.3%和25.4%,对应EPS分别为1.72元、2.53元和3.17元。我们维持08年35倍PE和买入评级,6个月目标价为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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