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地税局出台60条措施,其中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孤残群体从事个体经营将免收3年个人所得税,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宁夏地税局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农民、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做了分类和明确规定。

  措施规定,为调动小规模创业的积极性,将按期纳税起征点由月营业额3,000元调整为5,000元,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起征点由3,000元调整为月收入5,000元,核定征收率降低为1.5%至1%。措施规定,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每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8,000元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8,000元限额的,以8,000元扣减限额为限。